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