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琼府办[2013]11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各地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对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促进广大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林改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