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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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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琼工商企[2018]9号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局,三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局、处(室)、直属单位: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不断探索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新措施,省局在已经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的基础上,又制定了《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6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第一条【增加名称表述】增加企业名称登记区域表述,允许在名称中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字样。第二条【服务总部经济】在海南设立企业地区总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2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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