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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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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琼府办[2018]76号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决定实施轻型汽车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六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期46-46,共1页
关键词 轻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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