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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撤诉后重新起诉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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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基于起诉便宜主义的理念,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允许检察机关对已经提起的公诉予以撤回。重新起诉作为公诉案件撤诉后的处理方式之一,一直存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我国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以下简称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作者 蒋赛静
机构地区 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处 《黄海学术论坛》 2011年第1期362-373,共12页 Yellow Sea Academic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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