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07年4月24日公布,到2008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实施已有近两年之久。毫无疑问,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董铭诉上海徐汇区房管局'案,到'任俊杰诉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和城建档案馆'案等都颇受各界关注,引发激烈讨论。
出处
《黄海学术论坛》
2011年第1期385-395,共11页
Yellow Sea Academic Forum
基金
山东大学2010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绩效评估实证研究(项目编号yyx1014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