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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适宜消费城市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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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已有三十多年,我国的经济实力与居民消费都有了实质性的提升。党的十八大提出建立美丽新家园的构想并提出要建成小康社会。2012年广东省佛山市提出创建适宜消费城市,课题组研究国内几个典型城市的经验并参考国外有关城市的资料后提出,凡具有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过程便利、消费特色鲜明、消费氛围凝聚、消费权益充分保障等基本特征及相关条件的城市(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就称之为'适宜消费城市'。一、创建适宜消费城市的重要意义1.创建适宜消费城市是适应城市消费功能升级、城镇化质量提高的客观要求城市居民消费是农村居民消费的3.3倍,我国城镇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一千多万农民转化为城里人,进而创造城市巨大的基础设施需求和消费需求,带来教育、医疗、廉租房等公共服务及相关领域投资的增长,提高城市消费增长空间。
作者 钟陆文
出处 《黄海学术论坛》 2013年第1期140-154,共15页 Yellow Sea Academic Forum
基金 课题名称:《佛山市优化消费环境,创建适宜消费城市》,委托单位: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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