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交通发展的决定》(鄂政发〔2004〕33号)精神,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省公路(含桥梁,下同)收费站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在深入调查、科学核算的基础上,重新核定了全省各公路收费站点的收费路段、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等,现予以公布。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期52-61,共1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