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科学决策。我省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广大退耕农户积极参与,工程实施比较顺利,工程区内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畜牧业、林果业、生态旅游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精神,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2期40-42,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