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政发[2007]5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或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0期27-27,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