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了发挥先进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作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今年9月20日评选表彰了53名全国道德模范。其中,湖北省有三人当选,分别是"助人为乐模范"吴天祥;"见义勇为模范"赵传宇;"孝老爱亲模范"黄来女。10月9日,湖北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评选表彰了10名全省道德模范,分别是"助人为乐模范"吴天祥、郑琦;"见义勇为模范"赵传宇、刘丰收;"孝老爱亲模范"黄来女、刘芳艳;"诚实守信模范"刘继平、徐本禹;"敬业奉献模范"陈刚毅、桂希恩。本刊特分两期对他们的简要事迹一一进行介绍。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1期2-2,6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