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办文[2007]4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根据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对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和加强,增补了成员单位。为了合理分工、各尽其职、搞好协作、加强督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明确如下: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12期28-32,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