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注销部分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第一批)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鄂经煤炭[2008]134号各产煤市、州经委: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整顿关闭的有关精神,现将2008年6月30日前到期的44家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注销。矿井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后,不得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3期27-27,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