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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大滩口水库工程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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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鄂政发[2008]7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大滩口水库工程是跨重庆市和湖北省的水利开发项目,水库淹没涉及我省利川市建南镇。为了维护库区正常秩序,保证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机构地区 湖北省人民政府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Z1期15-15,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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