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财农规[2017]5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根据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要求,为规范我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结合本办法和当地实际制定管理细则,于7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备案。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14期42-46,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