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财教规[2017]7号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7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S1期57-63,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