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鄂政函[2018]69号荆门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保证汉北河防洪治理二期工程(荆门段)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通告如下:一、湖北省汉北河防洪治理二期工程(荆门段)涉及京山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工程建设控制范围为:(一)京山县。
出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5期26-27,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ubei Pro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