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社会的教育都有鲜明的目的性,因为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为一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服务。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也是一切教育工作的落脚点;教育目的愈明确,教育工作就愈有成效。 鲁迅所提倡和从事的教育工作,有着鲜明的教育目的。培养“完全的人”,便是鲁迅提出的教育目的,也可以说是教育目标。早在一九一八年,他就明确地指出过:“生了孩子,还要想到怎样教育,才能使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一个完全的人”(《热风·随感录二十五》)。这便是鲁迅关于教育目的的主张。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2期68-73,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