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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民主管理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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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这是《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我们找到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体制,应该是厂长负责制和职工民主管理这两个方面的最佳结合和统一:既要使厂长(经理)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权,又要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指导下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对领导和管理干部的监督权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职工民主管理和厂长负责制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体制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改革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体制时,固然要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但也要重视、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本文拟就社会主义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作者 林地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4期8-12,45,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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