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二五"收官年"土地督察"成效显著。农村土地督察必须坚守三条底线不动摇,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着力打造农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升级版。土地督察是一个具有独特含义的概念,土地资源行政执法必须规范公正文明,农村土地违法案件不能以地价论损失。土地督察机构要督促政府土地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建立政府行政权力监督常态化制度,健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互衔接机制,推进土地督察法治化建设进程。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91-96,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学体系
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4ZDC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