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巩固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精神。
出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3期22-24,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