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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在录取时如何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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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在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本科一批,每个志愿栏内考生可填报5个(本科二批、专科批次为10个)并列志愿院校。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首先将同一科类的控制线上未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院校。当检索到某一考生时,根据考生填报的A、B、C、D、E 五个平行志愿院校,计算机从A 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一旦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就作为投档对象。
出处 《考试与招生》 2019年第6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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