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CDR的金融创新风险及其防范——以大陆香港两地金融法为研究样本

CDR Financial Innovation Venture and the Precaution Measures-Two Samples of Financial Laws of China and Hong Kong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国存托凭证 (CDR)发行上具有异地准入风险、外汇流通风险、间接做市风险以及资质认定风险 ,应建立以保守准入、综合监管和区际经济法律制度为核心的三元风险防范框架。
作者 陈慰星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法律系
出处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经济管理版)》 2002年第4期60-62,共3页 Yun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