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以往的国际公约及我国《海商法》相比,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UNCITRAL)制定的《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草案》(Draft Convention on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Wholly or Partly by Sea,以下简称《运输法公约草案》)对承运人责任制度作出了较大调整。总体而言,其加重了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本文将从公约草案规定的承运人责任制度入手,研究公约草案规定的科学性及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变化将对我国国际航运业产生的影响。
出处
《海大法律评论》
2008年第1期97-121,共25页
SMU Law Review
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立项的《<联合国统一运输法公约>的制定对我国的影响与我国应采取的对策研究》科研课题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