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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电文证据在《电子签名法》框架下的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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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子签名法》是我国首部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确立了电子签名在数据电文证据认证中的重要作用。数据电文证据与电子签名证据、电子证据不同,应定位为新型书证。电子签名技术提供了完整性、不可篡改性、不可抵赖性的技术解决方案,成为判断数据电文证据材料适格性的方法之一。证明电子签名框架自身的可靠性应通过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在涉及数据电文证据的诉讼中,法官与当事人遇到的技术难题只有依靠证据规则来解决。
作者 吴俐
机构地区 上海海事大学
出处 《海大法律评论》 2008年第1期528-541,共14页 SMU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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