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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国资委采办法解读及对在哈投资的中资企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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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哈国)自1991年独立后,一直奉行政治经济独立自主政策,同时在油气开采、其他矿产资源开采、制造业及高科技等领域同世界先进国家有着广泛的合作。其中,油气开采领域的国际合作比重最大,主要投资者均为国际大型油气公司。面对国外资本的大量进入,哈国政府为保障本国制造业及服务企业的发展,于2009年制定及颁布了《国资委采办规定》,适用于其直接或间接持有50%及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企业,该采办法规对采购方在采购商品、服务、工程过程中的计划、采办实施、合同签署等环节做出了规定,以支持民族工业、保障本地服务业发展、促进企业采办公正透明及保护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为主要原则,以实现强制提高企业"本地含量采办"份额的目的。本文通过对《国资委采办规定》中"本地含量采办"的介绍与分析,对中哈合资企业在哈国的经营提供参考。
作者 董若愚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2013年第5期211-212,共2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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