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影响评价中一般要求将工业废水处理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后外排,薯类淀粉工业废水的治理受废水污染物浓度高、生产季节短且气温低等方面的影响,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导致许多废水治理工程的处理和净化效果并不理想,无法进行正常稳定运转、达标排放等问题。薯类淀粉工业废水富含氮、磷、钾等有机物,环境影响评价中建议将薯类淀粉生产过程所产生的高浓度废水与其余生产废水经按一定剂量和严格管理作为液体有机肥喷施于种植基地,不外排,可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变废为宝的循环经济模式。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2014年第2期269-269,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