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太平洋经济协定是当今世界上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最大举措和新动向。它起源于一个不重要的四国协定,但货物贸易无例外的零关税措施引起了包括美国、澳大利亚等亚太地区多国的关注,并已经参与进相关谈判中来。谈判进展迅速,促使很多相关国家急于对应。协定草案中的专章海关手续的规定全面而具体,必将深刻影响到各缔约国国内的海关法制度。其零关税措施也从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各缔约国自愿放弃关税自主权。从中国国家利益上考虑,中国不仅要对此作出必要的对应,而且还有必要认真考虑是否加入谈判。
出处
《海关法评论》
2011年第1期83-95,共13页
Review of Customs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