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经济带'建设是新时期我国重大发展战略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长江大通关体制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从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和海关与口岸其他执法部门'三互'建设两个维度,分析了长江大通关建设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以及海关立法、海关执法等问题。借鉴美国田纳西流域管理经验,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条例》,设立长江经济带口岸管理局等专门执法机构,修改《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完善长江大通关体制的建设性方向。
出处
《海关法评论》
2016年第1期160-177,共18页
Review of Customs Law
基金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项目“垂直领导部门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以海关为例”(项目号14ZS16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