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然而,从规划目标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节能减排的形势十分严峻。不可否认。
出处
《中国环境法治》
2007年第1期43-48,共6页
The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
基金
日本住友基金会(The Sumitomo Foundation)资助研究项目《以法律机制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日本与中国的比较研究》 (Promoting an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Society through Legal Mechanisms:A Comparative Study Between Japan and China)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