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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区湿地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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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湿地是指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过渡的土地,是地球表面最有价值和生产力最高的生态系统,具有持续为人类提供食物、原料和多种资源的能力,并在防洪抗旱、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维护湿地生态平衡,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作者 李爱年 陈勇
出处 《中国环境法治》 2007年第1期217-223,共7页 The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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