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主办、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三届中欧社会生态与法律比较论坛于2013年9月25~28日在太原市隆重举行。来自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德国柏林佛里尔大学、德国莱比锡汉姆霍尔茨环境研究中心、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德国联邦环境署气候变化与适应研究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八位外国专家学者,与国内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土资源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大学、中国科学院、首都经贸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大学、太原大学、山西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和香港中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六十余名专家学者共同出席了会议。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会。
出处
《中国环境法治》
2013年第2期221-222,共2页
The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