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在行政法治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已经普遍建立起来。在我国,学术界也已经越来越关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行政公益诉讼的含义、特征等基本理论问题以及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和具体途径等实践性问题,作了较多日趋成熟的探讨。就维护公共利益、推进行政诉讼制度的全面实施以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实践而言,我国也迫切需要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处
《中国环境法治》
2014年第1期56-68,共13页
The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