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颁布,为环境执法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各种污染集聚、生态危机集中爆发、环境执法领域不断拓宽,执法任务日趋繁重,而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各地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越发迫切,纪检监察部门对环境执法人员的追责力度越发严厉。在这种新常态下。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15年第1期64-66,共3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