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发展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次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从2006年算起,这项工作的开展迄今已近10年。10年来,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推进这项工作的相关要求,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在全国各地的发展与推进缓慢。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16年第4期38-45,共8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