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对8个省(自治区)开展了为期约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近期,督察组陆续向8个省(自治区)反馈督察意见,针对突出环境问题,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国务院批准。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16年第11期9-27,共19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