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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危废”与“无证处置危废”如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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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以下简称《解释》)实施以来,查处了一批各地环境污染案件。有数据显示,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的报道数量居环境污染案件之首,其中大部分案件为涉及'非法处置危废三吨以上'或者'无危废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犯罪,但是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一直困扰着执法办案人员。
作者 唐红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18年第10期54-55,共2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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