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环保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特别是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不明、责任不清、监管“最后一公里”难度大等问题长期存在。磐安县充分认识到乡镇(街道)在解决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上的重要和积极作用,立足县情,探索成立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站,努力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延伸至乡镇、街道等最基层的行政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站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工业企业、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和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19年第6期58-59,共2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