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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磷化工企业敷衍整改 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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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1月11-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荆门市开展下沉督察,发现该市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的项目;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一、存在的问题推卸整改主体责任,整改进度严重滞后。
作者 宗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环境监察》 2019年第2期60-61,共2页 China Environment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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