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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补办环评手续,或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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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环保系统流行一种说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取消了环评文件限期补办审批手续,也就是说,2015年1月1日后,过去存在的"未批先建"项目将不会补办,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要责令恢复原貌,"先上车后补票"将成为历史。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一种误解,或是一厢情愿。环保法修订前,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哪些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者 李亮光
出处 《环境经济》 2015年第Z2期25-25,共1页 Environment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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