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本科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举足轻重,要努力促进"重实体、轻程序"落后观念的转变,要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输送优秀人才夯实基础。为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刑事诉讼本科教学应当做到对选用教材利用能进能出,对司法考试内容的讲授精益求精,对课程的设置统筹兼顾。
出处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4年第6期27-28,共2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Theory & Practice
基金
2012年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刑事诉讼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项目编号:2012C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