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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等学校干部实行任期制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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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由于工作之便,与我省几所有关院校的部分校、系处级领导就干部实行任期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下面就这个问题,并结合自己的一点切身体会,谈谈对任期制的看法.我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是从一九八○年开始逐步实行任期制的.首先是国务院以哈工大作试点任命了实行任期制的四位副校长,至一九八三年末,校、系处两级领导干部有技术职称的全部实行了任期制.现在据初步统计,全省高等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的占校级干部的百分之五十五,系处级干部实行任期制的占系处级干部的百分之六十.任期一般为四年,校级干部可五至八年.由此看来,实行任期制的干部作用发挥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关系到高等教育事业是否能兴旺发达.
作者 陈荆珊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1986年第1期33-34,40,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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