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我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中,已经将数码照相、录像证据归纳到法定证据中,成为了现代刑事诉讼事件中重要的证据表现形式,并且已经在刑事技术工作中取得了较为广泛的应用。然而,由于我国当今计算机信息技术水平的日益提升,一些非法人员常常通过利用相关技术手段,对数字影像、或是图片信息进行恶意修改,甚至还会利用这些虚假的影响资料进行非法活动,给社会带来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数码影像证据资料的展位检验鉴定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对此,笔者具体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并得出以下相关结论,以供参考交流。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5年第6期56-,共1页
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