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我国水上警察制度经历了晚清、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历史时期。我国近代水上警察制度正式形成干民国时期。民国时期的水上警察组织是以清末水师旧制为基础,同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加强军事独裁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民国政府在水上警察组织机构建设、水上警察工作职责的确定、水上警察教育制度形成等方面的警政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的实际步骤,使中国近、现代水上警察制度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09年第2X期47-48,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