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政办规[2017]64号发文时间:2018-01-08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18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7]1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秋粮购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期52-55,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