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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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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第三条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
出处 《职教研究》 2016年第4期8-10,7,共4页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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