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豫政办[2010]1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县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县(市、区)综合年鉴是系统记录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地方志编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不断加强。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6期26-27,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