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豫政办〔2010〕5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河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报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河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15期30-34,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