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豫政办[2014]1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要求,决定于2014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S1期49-51,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