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市场由交易主体、市场交易原则、市场交易机制等基本要素构成。建筑市场主体的利益和市场主体的行为,都要用合同来保护和约束。建筑市场交易主体是指参与建筑市场交易活动的各种法人和自然人;建筑市场交易原则是指各类主体在市场交易中需要遵循的行为准则,包括市场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则;建筑市场交易机制是指在市场规则和主体的市场行为共同作用下的交易运作方式。合同大部分是在交易的基础上形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进入建筑市场的发包方、承包方、中介组织的市场行为,这里包括竞争、定价、信用、质量安全等行为,这些行为是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的结果,其签订和履行的合同,对于能否充分实现交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承发包交易作为合同的形成过程,交易活动是否规范、公平,是保证合同合法有效的关键。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02年第279期1-4,共4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